如何使用複數條件進行範圍計數(How To Countif With Multiple Criteria In Excel?)

好久沒有更新部落格的內容了,因為現實生活中都沒人問我問題呀,所以沒什麼題材可以發揮,哈。今天早上終於被詢問了一個問題,所以上來跟大家分享一下。

今天被詢問的問題是,如何使用複數條件進行範圍計數。以下面畫面來做說明,想要計算B1、B2的內容在A1到A6一共出現了幾次。

講到計數很自然的就想到COUNTIF,以這個例子來說,很自然的就會用COUNTIF(A1:A6,B1)+COUNTIF(A1:A6,B2)來解決。不過今天的例子是只有2個條件,若是變成100個條件,要打個100次COUNTIF,就不是一個理想的解決方法了。

看到這裡,有人或許會問,難道COUNTIF的條件不能多個嗎?好問題,COUNTIF的條件還真的可以輸入多個,無論用COUNTIF(A1:A6,B1:B2)或COUNTIF(A1:A6,{"aaa","bbb"})都可以,不過這裡有個問題,多條件時回傳的就不是單一數值,而是一個陣列,所以不能在單一欄位中輸入上述內容,而是要選定一個範圍,輸入上述內容後按下ctrl+shift+enter,才能夠取回陣列內容並顯示正確的數值。

不過,這樣還要自己加總結果也未免太累了,這時就要拿出好用的SUMPRODUCT函式,輸入以下內容=SUMPRODUCT(COUNTIF(A1:A6,B1:B2)),把回傳的陣列進行加總後,這樣就能取得最終的結果。

簡單吧,其實Excel的使用就是這麼單純,在既有的函式中進行一些變化,就能得到想要的結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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